(2014年8月26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体现人大工作的人民性和人大代表主体性,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与5名在基层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建立密切联系,通过走访、电话(短信、邮件)联系、与代表座谈、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了解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及工作生活情况,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
2、完善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围绕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及督办重点处理建议等方面的议题,明确主任接待日活动主题,定期到“代表之家”接待市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基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处理,并进行跟踪督办,认真做好办理结果的反馈。建立常委会领导基层联系点,每年坚持深入基层,走访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
3、规范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结合常委会审议的重点议题,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和相关专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前一周向列席会议的代表告知会议议题,指导列席会议的代表围绕审议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做好列席会议的准备。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安排列席代表发言,常委会审议意见应注重吸收列席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适当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使本届市人大代表任期内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
4、发挥代表参与议案建议办理的作用。加强代表培训,指导代表确定、优化选题,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想法,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实效性。在督办重点处理建议时,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全程参加,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承办5件以上代表议案建议的部门(单位)要召开答复座谈会,面对面答复代表并征求代表的意见。在常委会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前,发放征询意见表,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
5、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引导工作,制定指导意见。人事工委具体负责指导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开展活动,加强活动督查,帮助提高活动质量。代表小组活动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代表之家”阵地作用,组织好市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活动。组织代表小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深入基层视察调查,或组织跨行政区域的异地调研,提高代表全局性思考问题、提出建议的水平。领导干部代表要切实增强代表意识,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作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务实为民的重要载体,作为听取群众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在活动中,广泛征求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推进部门工作。
6、积极协助代表知情知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在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项工作评议等活动时,邀请相关专业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和作用。组织代表开展听政、问政、督政活动,发挥代表知政、督政职能作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会报》、《兴化人大情况》及相关资料,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要工作和重要活动情况。每年底,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对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为代表持证视察、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执行代表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进一步贴近群众反映社情民意
7、组织开展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专题活动。确定每年9月份,开展国家、省、泰州市、兴化市、乡镇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活动,组织代表回所在选区,走访基层群众,向选民述职,与群众座谈,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办事,帮群众解忧,推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的解决。
8、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加强“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依托“代表之家”平台,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的联系、接待、服务选民活动,畅通听取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提供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场所,搭建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服务的载体。真正让“代表之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桥梁,传达政策法规、反映社情民意的纽带。充分体现“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让人大代表植根群众、饱吸地气。积极推行“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探索建立法律咨询、矛盾调处、生产服务等代表联系群众专业小组,组织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对口服务群众需求。设立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平台,加强代表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与群众的沟通,提高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效能。
9、建立代表挂钩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兴人办〔2013〕49号《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意见》,每位市人大代表要密切与本选区群众的联系。市人大代表重点是干部代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挂钩联系原选区选民或本部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组)的基层群众。组织有关活动时邀请挂钩联系群众参加,需要作出决策时征询挂钩群众意见,当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困难时力所能及给予帮助,每逢重大节日时主动关心问候,密切与群众的感情,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意见的代言人、生活的贴心人、致富的引路人。
三、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10、切实加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保障。组织代表培训学习,增强代表履职责任和能力。保障代表履职时间和经费,支持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和开展联系群众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宣传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好典型、好经验。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将联系群众情况纳入代表履职重要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联系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具体负责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工作机构积极支持配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