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乡(镇)两级政府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会议对市人民政府生态市创建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强化市政府领导下的创建机构工作职能,统筹解决好生态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紧密合作,围绕各自的创建任务,严格对照生态市创建的指标体系,抓落实、抓到位,形成创建工作合力。认真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卫生观念,引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狠抓关键,奋力冲刺,确保顺利通过生态市省级考核验收。对照省环保厅技术评估整改意见的要求,逐条逐项抓紧整改。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运行调试工作。继续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筹建工作,争取早建成、早运营、早见效。尽快实施戴南、张郭两镇生活垃圾送泰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的既定方案。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布局,抓好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园区建设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不锈钢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强对种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有效控制农业、渔业面源污染。继续加大水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发挥水乡特色和湖荡湿地生态优势,实现生态资源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的良性循环。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努力提高创建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力度,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联动配合。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环境综合分析决策水平和污染源监管能力,完善环境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实现环境风险及时发现,环境隐患及时消除。切实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监察、督查和巡查,加大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遏制环境污染,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