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书面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一手抓机构职能调整,一手抓食品安全保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全市没有发生重大源头性食品安全事故,法律实施情况总体良好。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法律责任。要从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定责任,重视抓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运用多种形式和现代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尚德守法光荣、失德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四个最严” 要求(即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充分体现新《食品安全法》的执法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围绕法律规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规范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食品流动和餐饮服务等环节经常性的检查,高度关注小作坊、小餐饮、小超市和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突出对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场所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加强对农村家宴的管控。注重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对违法者依法惩处。落实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值班和重大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突发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共治。重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聘请社会监督员、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队伍。完善食品质量溯源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畅通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核实处置和回复。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新闻媒体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舆论监督的力度,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四、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年度目标考核措施,加强对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落实好机构调整后的职能和责任,切实实现融合到位、运转高效,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履职责任和自律意识,锻造思想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重视农村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管网络。积极推进“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加强食品检测机构和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增加设备仪器投入,保障检测监测经费,提高监控监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