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权,增强监督实效,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每一位人大工作者思考和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树立三种观念,谋划监督思路
一是树立大局观念。要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找准工作监督的切入点,抓大局、抓主线,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致力为经济发展和改革转型搞好服务。具体而言,就是要围绕同级党委发展经济的总体思路,研究制定监督工作计划,自觉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充分运用监督职权,为加快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就是要围绕同级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事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围绕同级政府贯彻实施经济建设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开展监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搞好服务。兴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除完成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规定动作外,还持续跟踪监督项目招引和园区建设情况、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为经济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凝心聚力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企业上市情况的报告、贯彻执行《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情况的报告,重点推动了两个重大生态旅游项目签约:分别是总投资20亿元的平旺湖旅游景区和总投资110亿元的得胜湖旅游综合体项目,不断唱响促进发展的“人大好声音”。
二是树立发展观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刻总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推动五大发展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动创新发展为核心,督促政府、企业通过创新突破新常态经济中遇到的发展瓶颈。要注重推动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正确面对、认真分析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从法制上、根本上解决社会成员收入差别悬殊、社会就业矛盾突出、城乡差别扩大、地区差别扩大以及公民参与政治、接受医疗、教育不公平等问题。要高度重视对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监督,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绿色发展,先后作出了建设100万亩生态涵养区、不建化工园区、加快生态市建设的决定,督促政府优先发展高新节能环保产业,鼓励企业主代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兴化正逐步展现绿色发展的后发优势。
三是树立民本观念。全面小康不能有一个人掉队,是全民共享的小康,这也是“共享发展” 的题中之义。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做更多积极有效的工作,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人大监督同样应遵循这个主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共享发展成果及改革红利,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因为近期社会普遍比较关注养老保险基金出险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征管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促进了基金安全与完整及社会和谐稳定;还分别监督了社会保障、残疾人保障、民政保障、法律援助等工作情况,督促政府织牢兜底的社会保障网,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完善三个机制,激发监督活力
一要完善履职机制。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人民群众对代表也充满殷殷期盼。当前重点要建立完善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履职登记制度等为主的履职激励机制,以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常委会委员向代表大会述职等为主的履职监督机制和以保障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保护人大代表的法律定位等为主的履职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更好地为人民履职,力促代表“愿为”;通过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履职情况的监督,力促代表“有为”;通过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力促代表“能为”。
二要完善互动机制。要不断完善人大调研制度,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工作打好基础。要不断完善人大信访制度,积极创新信访工作的方式与手段,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灵活运用政策和法律等手段,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人大宣传制度,坚持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有的放矢的开展宣传,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影响力,使监督工作更多地获取群众支持。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筑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人民群众的互动平台,为了解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提供方便快捷的沟通渠道。
三要完善办理机制。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办好代表建议,就是落实民意、维护民权的现实体现。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承办制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形成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亲自过问,具体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按时完成办理任务、认真听取代表意见、抓好办理情况反馈整改的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提高代表建议的办成率,使“不办理代表建议是违法,办不好代表建议是失职”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的意见》,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有章可循,办理机制更加完善。经过多年持续狠下功夫,办成率已由换届前的60%上升至71%。
三、强化三项措施,增强监督实效
一要深入开展调研,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根据年度监督计划,制定好专项调研工作方案,明确调研方法、步骤、时间和具体要求,并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力求通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开展,促进“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高度重视调研队伍的组建,坚持根据调研课题的需要,有效合理地把熟悉情况、了解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调研队伍中来,力保调研工作实效,为常委会审议打好基础。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通过座谈、走访、听汇报、看现场、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等多种方式,并吸收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代表参与,力求全面掌握实情,透彻分析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参考。去年全年形成调研报告20多篇,其中1篇被《中国人大》采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助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作用”等数篇发表在《人民代表报》《人民与权力》。
二要认真进行审议,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审议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关系到执法检查效果的好坏。因此,在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前,都要严格按规定将需要审议的相关专项报告事先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更多的时间了解报告内容、熟悉审议事项,并结合审议事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管理、列席人员参会要求、会议审议发言和列席人员发言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确保会议审议最大程度地体现集体意志和智慧。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认真进行整理,科学归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审议意见初稿,提交主任会议审议,确保审议意见能准确切中问题要害,高质量地提出整改建议,保证针对性和可行性。早在2008年,常委会修订了《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常委会举行会议,办公室应在三十日前发出预备通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机关应当在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送交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这样,常委会就有足够的会前准备时间,能够有针对性地组织委员及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分析,做好审议发言准备。
三要加强跟踪督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审议意见办理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监督实效,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办理,切实做到事必议、议必行、行必果。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常委会要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发现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促进审议意见更好地落实。要强化跟踪督办措施,采取主任会议听汇报、进行专项检查或督查、组织代表视察办理情况等方式,跟踪督促承办单位落实审议意见,确保办理效果。与此同时,要善于借助审计、舆论等力量抓审议意见的办理,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它监督相配合,优势互补、合力监督,着力提高人大监督实效。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第四次主任会议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意见的落实情况,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用地及就业保障金征收、乘坐公交优惠政策等建议均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解决。再如,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一度成为兴化城区交通肇事罪魁祸首,代表多次呼吁,常委会加大督办领导,市政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取得较好的效果,交通面貌焕然一新,赢得群众交口称赞。通过对相关重点、难点问题的持续跟踪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和权威性,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