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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16-06-16作者:浏览次数: 字号:[ ]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于2016325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赵旭东,副主任翟云峰、邹祥龙、王小跃、刘云山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所作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王志华主任所作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司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全方位、多角度地把执法办案的全部程序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透明的司法活动,确保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能感受的方式走近法院,了解司法,积极打造阳光司法阳光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理念,以保障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民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将司法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促进法院工作规范文明,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各种公开举措,避免选择性公开、重形式轻内容等现象。注意公开的方式方法,庭审直播、裁判文书等公开时要采取必要的匿名化措施,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将司法公开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司法公开运行管理机制。既要结合实际,由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步深化公开范围;更要注重实效,以便民、高效为出发点,促进审判、执行等工作效率、效果的全面提高。要认真处理好司法公开与审判独立,维护司法权威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关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法院内部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司法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采取重大案件邀请旁听、参与执行、参加听证,案件回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法官队伍综合素质。把深化巩固三严三实教育与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信仰和价值追求。加强司法公开的宣传力度,培养法官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公开意识和权利保障意识,摒弃神秘司法、秘密审判的理念,提升法官落实司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以司法公开为契机,加强综合素质培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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