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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365网站对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16作者:浏览次数: 字号:[ ]

2016428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情况汇报》和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深化相关法规的宣传、引导。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把促进消费维权与引导科学消费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送消费法规、消费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等系列活动,努力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宣传、监督作用,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宣传正面典型,公开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服务单位强化行业自律。

  2、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的力度。市监部门要进一步理顺部门上下管理体系,强化监管工作机制,协调工作联系,提高市场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市场、消费的新情况,不断完善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方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整合执法力量,加大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强化对日常执法和维权工作的保障。不断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分局的组织建设,加大检测等设备、技术投入,提高监管、服务的技能;健全、拓展维权网络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和条件,优化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等联动、互动机制,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法治水平;重视并加强市消协的组织机构建设,为其开展消费维权等事务提供必要的人力、经费保障。建立消费维权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公益律师团作用,解决部分消费者打不起官司、维不了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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