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9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市政府及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抢抓国家和省加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机遇,强化项目上争、要素投入、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一大批水利重点工程组织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以“安全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资源水利”为目标,编制好水利现代化建设规划,构建调控有力、配置合理的现代化水利保障体系,为全市“奋力超千亿、全面达小康”提供支撑。以基本建成具有防洪、排涝、供水、灌溉、生态、资源、航运等综合功能水利体系为目标,编制好水网整治建设规划,切实做到水网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相适应。以创响水品牌、打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为目标,编制好城河整治规划,充分发挥“十水汇城”的独特优势,推进一批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生态旅游景点建设,实现城河环起来、绿起来、游起来,彰显岸绿水清景美的兴化水乡特色。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投入。抓住国家和省加大水利项目投入力度的新机遇,市水务、财政、国土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开展项目上争、资金上争、土地指标上争,紧紧围绕国家和省规划要求,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编制好工程实施方案,力争“十三五”期间再有一批国家和省水利工程项目落户我市。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加大市本级财政投入,特别要将国家和省项目配套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完善和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鼓励和吸引金融等社会资本投资水利,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继续加快川东港工程的实施,确保2017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增强我市涝水外排入海能力。积极组织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尽快启动下官河、蚌蜒河、海沟河、雄港、雌港等重点整治工程。全面加强圩堤和闸站等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挡排御涝能力。继续完善城市防洪工程,扩大保护范围,推进已建工程提档升级,加快城市水利现代化进程。
四、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管理,全面实行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制、竞争立项制、投资控制制、资金保障制、绩效评价制,提高水利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管理,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健全水利工程分级建设负责制,完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明晰工程产权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人员和经费,形成运行管理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