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乡镇卫生院的发展显著加快,综合改革有序推进,财政投入逐年加大,行政监管逐步强化,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构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切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构建,调整布局,调优结构,加大组合。依托重点中心卫生院构建区域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各方面条件对运行困难的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开通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公立医院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和心电、影像远程会诊绿色通道,避免诊断设备的低水平重复投资,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建设。针对人才引进难的实际,提前招聘时间,优化招聘流程,实施超前公开招聘。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到外地,特别是中西部各省份院校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和人才招引。制定吸引医护人员和优秀离退休医护人员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轮训制度,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新招录卫技人员的规培工作中,以人民医院为培训基地,防止和减少人才流失。加强乡镇卫生院干部队伍建设,试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异地交流。建立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管理干部双向流动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推进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合力。市卫计委是乡镇卫生院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乡镇卫生院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重点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参与和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当地卫生事业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和经济运行的监管,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特别是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严厉打击各类涉药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乡镇卫生院健康稳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