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细化落实公租房管理保障职责。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办法宣传力度,提高街道社区、基层群众对相关规则、要求的认知度。细化公租房共管核查职责,优化联合审查机制,通过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构建信息交换平台、公开年审情况等,加强工作衔接,及时互通信息,严格考核督查,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好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社区协管的责任,为提高公租房受理审核、分配管理工作效率和保障效果夯实基础。
二、强化规范公租房日常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人员调配、分工,强化部门、社区工作联动,加强并规范对公租房的动态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年审核查等,对公租房分配进行纠偏补缺;对公租房合同续签、档案管理、房源管控方面存在的不足,限期进行整改规范;对不愿腾退、不缴租金的住户,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探索委托社区收缴、政策性减免等妥善进行处理,着力破解公租房退出、租金收缴“两难”问题;对农杂船清理等有后续遗留问题的安置户,统筹研究剥离处置等解决办法,确保公租房管理依法合规、公平高效。
三、优化促进公租房资源管理利用。进一步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健全相关资产台账、财务登记。结合现行保障政策,适时调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结构,最大限度地让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针对目前我市公租房有部分空置未使用的实际,探索利用公租房资源服务经济发展的途径,研究将空置房源适度用于支持大学生等创业就业人员“住房券”等办法措施,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