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于2017年8月17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主持会议,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要负责人、财经工委全体负责人,市政府办、审计局、财政局、地税局、规划局、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法院、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蒋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关于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钱建忠所作关于2016年度5个市级部门决算和2个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级部门预算意识逐步强化,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落实,财务制度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使用总体良好。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促进问题整改,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部门收入的监管,根据财力变化等,及时调整公用经费定额,尽量减少一般性预算追加;提早谋划、部署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强化支出预算与上年度执行情况、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职能、业务需求的衔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整体水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项目预算编制要分轻重缓急、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切实提高部门预算安排的合理性、精准率。
二、进一步严格财务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加强财务人员岗位培训、业务指导,强化财政监管稽查,提高部门依法理财水平,确保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内容真实完整。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资金,防止并纠正基本支出超标准执行、项目经费列支基本支出、随意超范围使用、在部门项目预算中安排政府工程建设支出等问题。加大结余结转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部门资产、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结、清收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防范国有(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方案,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推进民主理财、阳光理财。
三、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对支出方向相同的专项进行有效整合。健全项目资金有序设立、退出机制,规范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加强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考评体系,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制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制,及时反馈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情况,强化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资金安排中的运用。对调查涉及的2个专项资金,要针对存在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分析,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办法,优化考核、督查机制,着力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引导、撬动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对人大财经工委调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市人大办,9月份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有关部门整改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