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黄红旗同志提议,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周尤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