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朱万全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朱均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加防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苏胜忠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陈德平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居华平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孙同林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艳仁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