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花再鹏,市政协副主席彭国良,市监察委负责人,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市政府办、发改委、人社局、经信委、安监局、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环保局、建工局、水务局、林牧业局、卫计委、疾控中心、公安局、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张郭镇、陈堡镇、大垛镇、荻垛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有关成员,临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中堡镇、垛田镇、荻垛镇人大主席,10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2名市民代表旁听。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七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关于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履职报告人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通过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两件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通过了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免去杨静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专项工作报告测评情况】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测评,情况如下:满意29票,基本满意5票,满意票占比为85.3%,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对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测评,情况如下:满意27票,基本满意7票,满意票占比为79.4%,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对市政府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我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测评,情况如下:满意24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2票,满意票占比为70.6%,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对市检察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测评,情况如下:满意30票,基本满意4票,满意票占比为88.2%,测评结果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