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下午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立华,副市长沈德才、刘汉梅,市监察委副主任李文赋,市人民法院院长张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渔业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部分成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成员,市政府办、法制办、审计局、人社局、市监局、安监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国土局、农业局、水产局、林牧业局、水务局、公安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临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沙沟镇、永丰镇、周庄镇人大主席,永丰、沙沟镇政府镇长,9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3名市民代表旁听。
会议由吉天鹏主任主持,共完成9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相关初审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工委的相关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发挥农产品品牌优势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泰州内河港兴化港区城南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PPP有关事项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对市政府、市检察院五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兴化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878365网站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对市政府提请审议泰州内河港兴化港区城南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PPP有关事项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专项工作报告票决情况】
一、会议就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票决,投票情况如下:满意28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1票,满意票占比为75.7%,测评结果为满意。
二、会议就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票决,投票情况如下:满意32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3票,满意票占比为86.5%,测评结果为满意。
三、会议就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票决,投票情况如下:满意21票,基本满意13票,不满意3票,满意票占比为56.8%,测评结果为满意。
四、会议就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票决,投票情况如下:满意32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0票,满意票占比为86.5%,测评结果为满意。
五、会议就市政府关于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发挥农产品品牌优势着力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票决,投票情况如下:满意25票,基本满意10票,不满意2票,满意票占比为67.6%,测评结果为满意。 |